中科祥和纳米生物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中科祥和纳米生物科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中科祥和纳米生物科技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科祥和纳米生物科技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蕲春经济开发区园区大道以南、九星包装厂旁
工程概况:中科祥和纳米生物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位于蕲春经济开发区园区大道,占地3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GMP中药植物纳米粉体生产车间及保健食品车间、生物纳米研究中心、全自动化纳米微囊生产线等,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科祥和纳米生物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付祥联系电话:13976648539
地址:蕲春经济开发区园区大道以南、九星包装厂旁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黄冈市华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电话(传真):13636078090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白潭湖片区大别山金融中心
电子邮箱:314767368@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公告、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
(5)建设单位进行报批前网上公告
(6)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对项目工艺过程产污节点及污染源进行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4)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2)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您认为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及生态有什么影响?
(5)您认为政府部门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及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纳入到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中,并进一步完善项目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