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变更)(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变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含附图附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年产890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变更)
三、建设地点: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含附图附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1年9月9日至10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李东民(李总)
七、联系电话:156726289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湖北灵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0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