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楚城文旅康养有限公司浠水楚城文旅康养基地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浠水楚城文旅康养有限公司浠水楚城文旅康养基地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浠水楚城文旅康养有限公司浠水楚城文旅康养基地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含附图附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浠水楚城文旅康养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浠水楚城文旅康养基地一期项目
三、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村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含附图附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0年11月8日至12月3日(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韦志鹏
七、联系电话:1982742177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浠水楚城文旅康养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2021.12).pdf

